浙江音乐学院2022-2023学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1. 时间:2023-10-31

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浙江音乐学2022-2023学年(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9月1日至2023831日)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22-2023学年,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省文旅厅和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持续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全面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学校日常管理、服务广大师生的重要内容之一,不断提升服务全校师生、服务学校发展的质量与水平,切实保障了学校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加强平台管理,主动公开信息

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要求,将招生考试,财务、资产及收费,人事师资、教学质量学生管理服务学风建设,学位、学科,对外交流等十类内容列入学校日常信息公开范畴。学校在浙江音乐学院主页设立信息公开专栏,工作中按照规定发布信息,根据实际情况主动回应师生关切,积极解决问题。

)进一步优化掌上浙音建设

学校大力加强校园信息化建设,2022年9月,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委托成交公司建设“掌上浙音”系统升级项目,新增公文收发、领导日程安排等信息通过“掌上浙音”公开。及时更新校园各级网站及信息公开网站的信息。有效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官网等各种现代媒体加强信息发布。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

本学年,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在各单位、部门的积极配合和共同努力下,以学校官网为主渠道,结合官微、微博、抖音、“学习强国号”等新媒体,主动向校内外公开各类信息通过浙江音乐学院官网主页发布公告1079条、通过校园内网发布信564、官方微博368条,官方微信公众号共发布微327条。截至目前全校各职能部门及各学院共有微信公众号42个。学校信息公开网一年来发布信息154条。运用网络媒体进行信息公开,已经成为学校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有效的途径。在校内通过召开教代会、各类座谈会等有关会议公开学校信息印发学校公文或会议纪要等形式面向全校或在校内一定范围内公开信息。通过定期编印发学校年鉴、学生手册等资料公开信息。继续发挥书记、校长信箱作用,师生随时反映学校各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学校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主动公开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简介、办学地点、办学性质以及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学科专业等办学基本情况。

 2.学校领导班子成员。

 3.学校章程和各类规章制度。学校门户网站单独设置规章制度专栏,方便广大师生员工更快更便捷地查阅学校规章制度。

 4.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招生信息公开。学校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精神,认真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通过学校网站公开本科及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校考初、复试通知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时还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保证了信息渠道的畅通。一是通过学校招生咨询热线(0571-89808000)接受考生和家长咨询;二是通过学校招生网、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及时公开《招生简介》和招生计划录取结果查询等信息;招生期间,学校招生办公室成立电话咨询组负责考生及家长的咨询事宜。

2.就业信息公开。学校通过就业子网站,及时做好就业人才招聘信息发布、招聘会参会企业报名及信息发布等信息,为毕业生及招聘企业等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3.财务、资产信息公开。按照信息公开制度规定以及市财政统一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公开2022年部门决算、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经费报销管理办法、经费报销指南、采购管理制度等。严格执行省市关于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的使用规定。仪器设备、图书、药品、服装道具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标项目以公开招标和竞争性谈判形式等进行,采购、招标公告及中标公示均在学校官方网站信息公开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栏中和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等网站及时发布

4.人事师资信息公开方面。通过学校官网、校园内网、校内文件印发等多种方式,公开包括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绩效考核、校内中层干部任免、评优评先、人员招聘信息等内容

学校官网网址链接:http://www.zjcm.edu.cn/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学校的信息公开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2022-2023学年,学校办公室未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学校信息公开不存在收费及减免费用等相关问题,相关工作均按规定执行。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本学年,通过积极推进信息公开,未收到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书面负面评价。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本学年,未出现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2-2023学年,学校始终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探索了新路径,取得了新成效,但通过自查,也发现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有待提升。校内少数单位对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重视程度不高,工作有滞后性;二是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性和协同性不够需加强并改善信息公开网与校内其他各网站的数据联通和同步更新等工作。

针对存在的问题,学校将持续贯彻《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规定和要求,一是深入推进自查整改全面开展存量信息的排查工作,系统发现、梳理学校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存在问题,要求相关部门限时整改到位。二是继续加强对高等学校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的宣传与学习通过业务能力培训,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队伍能力,严格落实“谁发布,谁负责 ”的原则,持续加强对学校信息公开网、学校与部门网站、新媒体平台等的监管,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实效性。三是将信息公开主动融入到学校数字化改革中探索建立信息数据联通和同步等功能,促进校内多平台协同联动,丰富信息公开内容。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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