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浙江音乐学院2023-2024学年(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23-2024学年,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在省文旅厅和教育厅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持续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全面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学校日常管理、服务广大师生的重要内容之一,不断提升服务全校师生、服务学校发展的质量与水平,努力提升信息公开服务质效,切实回应社会关切,提高办学治校透明度。
(一)加强平台管理,主动公开信息
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要求,将招生考试,财务、资产及收费,人事师资、教学质量,学生管理服务,学风建设,学位、学科,对外交流等十类内容列入学校日常信息公开范畴。学校在浙江音乐学院主页设立信息公开专栏,工作中按照规定发布信息,根据实际情况主动回应师生关切,积极解决问题。
(二)增强信息公开质量效果和服务效能
坚持线上OA平台与线下同步公开,依托学校官网,发挥学校微信公众号、官方抖音等新媒体渠道,及时公布学校重点工作开展情况,通过学校书记、校长信箱和其他平台及时回应社会关注、师生关心问题,切实解决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师生、群众的满意度。在重大事项决策前,学校以专题会、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师生员工意见,确保学校改革发展事业平稳有序推进。不断细化公开内容,力求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学校重点领域信息,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在各单位、部门的积极配合和共同努力下,学校通过官网主页、校园信息门户平台,微信、微博、抖音、“学习强国号”等网络方式主动向校内外公开各类信息。通过浙江音乐学院官网主页发布公告1270条、通过校园内网发布信息817条、官方微博424条,官方微信公众号共发布微信346条。截至目前全校各职能部门及各学院共有微信公众号46个。学校信息公开网一年来发布信息104条。运用网络媒体进行信息公开,已经成为学校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有效的途径。在校内通过召开教代会、院长办公会、党委会、各类座谈会等有关会议公开学校信息,印发学校公文或以会议纪要等形式面向全校或在校内一定范围内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学校基本情况
1.我校官方网站全天侯向社会开放,主动公开学校基本信息如学校简介、办学地点、办学性质以及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学科专业等办学基本情况。
2.学校领导班子成员。
3.学校章程和各类规章制度。学校门户网站单独设置规章制度专栏,方便广大师生员工更快更便捷地查阅学校规章制度。
4.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学校发展规划及重点工作安排,信息公开报告等。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本科招生信息公开。学校认真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精神,本科招生章程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在教育部、教育厅的阳光高考平台、学校官网、官微和《全国普通高校报考指南》等平台公布。招生计划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全国普通高校报考指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招生计划书》、学校官网上发布。考生个人录取信息可以通过各省考试院网站、学校官网等平台查询。
2.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研究生处根据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校官网、官微等平台公布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及招生计划等信息,通过学校官网公布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并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平台”进行备案和公布。
3.招生咨询、监督渠道信息公开。一是通过学校招生咨询热线本科招生热线(0571-89808000)、研究生招生热线(0571-89808075)、网络平台等接受考生和家长咨询;二是招生期间,学校招生办公室成立电话咨询组负责考生及家长的咨询事宜。三是在招生过程中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学校对外公布的监督电话、网络等多种方式进行申诉和举报。相关联系方式已通过学校官网等平台公布。保证了信息渠道的畅通。
2.就业信息公开。认真落实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学校通过就业子网站,及时做好就业人才招聘信息发布、招聘会参会企业报名及信息发布等信息,为毕业生及招聘企业等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3.财务、资产信息公开。按照信息公开制度规定以及市财政统一要求,利用学校主页信息公开栏,学校信息门户等途径进行宣传和公开财务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公开2023年部门决算、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经费报销管理办法、经费报销指南、采购管理制度等。严格执行省市关于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的使用规定。在学校信息门户建立数智财务平台,实行最多跑一次报销政策。仪器设备、图书、药品、服装道具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标项目以公开招标和竞争性谈判形式等进行,采购、招标公告及中标公示均在学校官方网站信息公开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栏中和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等网站及时发布。提高了信息公开的首宗面,方便广大供应商参与投标与监督,保证充分竞争,自觉接瘦校内校外人员全方位的监督。
4.人事师资信息公开方面。主动在学校官网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及学校官微公布校外招聘信息,校园内网公开包括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绩效考核、校内中层干部任免、评优评先、高层次人才引进等相关内容。
学校官网网址链接:http://www.zjcm.edu.cn/。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学校的信息公开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2023-2024学年,学校办公室未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学校信息公开不存在收费及减免费用等相关问题,相关工作均按规定执行。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本学年,通过积极推进信息公开,未收到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书面负面评价。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本学年,未出现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3-2024学年,本年度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通过自查,也发现存在不足之处主要问题表现在: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不够完善,信息公开保障体系不够健全。在新的学年,学院将以问题为导向,从以下几方面重点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加强对高等学校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的宣传与学习,通过业务能力培训,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队伍能力,严格落实“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持续加强对学校信息公开网、学校与部门网站、新媒体平台等的监管,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实效性。二是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加强学校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站、微信、微博、抖音主页等建设,完善财务、资产、教学等与师生密切相关业务部门的公众号建设。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完善信息公开专栏,提升相关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提高工作效率,为师生员工和社会群体了解学校办学情况提供更多便利。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