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浙江音乐学院2020-2021学年(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2020-2021学年,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次、五次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全面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继续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3个“进一步”,继续夯实工作基础,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进一步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公开招聘、岗位设置与聘任、招生就业、财务信息、科研经费、重大基建工程招投标、采购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督促相关单位进一步配合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各单位、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
不断健全完善信息公开渠道,在学校官网主页设立书记、校长信箱,为校内师生及社会公众提供与学校领导的线上沟通、交流渠道,主动倾听各方意见与建议。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新媒体传播媒介,在学校官网、网上办事大厅、官微、微博的基础上,新增“浙江音乐学院”学习强国号,不断增强信息公开的权威性和时效性。
(三)进一步加强规章制度的公开力度
一是突出强化制度建设效能,整理汇编了建校以来的首部《管理制度汇编》,并下发给各单位、部门。二是在网上办事大厅、“掌上浙音”客户端新增“制度汇编”板块,便于师生随时查阅学校各类规章制度,助推学校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三是利用好新进教工培训等平台,做好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宣传工作。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
本学年,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在各单位、部门的积极配合和共同努力下,以学校官网为主渠道,结合官微、微博、抖音、“学习强国号”等新媒体,主动向校内外公开各类信息,其中:官网574条,校园内网410条,官方微博114条,微信公众号304条。向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教育厅报送信息128条。信息公开专栏内容更新48条。
(二)主动公开内容
主动在学校官网信息公开专栏、网上办事大厅、掌上浙音等渠道,公开学校章程修订、学校概况、学科建设、招生考试、财务资产及收费、人事师资、教学、学生管理、学风建设、对外交流与合作等各类信息,有效保障了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能及时了解和掌握学校建设发展动态,接受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在制定涉及学校重要决策和师生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时,广泛征求各单位、部门和广大师生员工的意见。
学校官网网址链接:http://www.zjcm.edu.cn/。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学校的信息公开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2020-2021学年,学校办公室未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学校信息公开不存在收费及减免费用等相关问题,相关工作均按规定执行。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本学年,通过积极推进信息公开,未收到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书面负面评价。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本学年,未出现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0-2021学年,学校始终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探索了新路径,取得了新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队伍建设相对薄弱,从事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还有待提高;二是各二级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情况不平衡,还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管理;三是以服务师生为宗旨的互动交流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为此,学校将继续贯彻《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规定和要求,继续加强对高等学校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的宣传与学习,通过业务能力培训,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队伍能力;加大对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力度,提高信息公开质量,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水平;进一步探索工作机制和渠道,发挥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强沟通、改进工作、形成合力方面的促进作用。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