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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音乐学院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有关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学院各项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确保“十三五”规划各项任务目标顺利完成,特制定《浙江音乐学院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和文化浙江建设工作,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学科建设为龙头、人才队伍建设为支撑、改革创新为动力,主动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时代变革,以更大格局、更大力度谋划推进学院的高质量发展,加快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加快提升学院综合实力、核心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为建成“高水平一流音乐学院”夯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建成办学规模基本稳定,学科专业设置比较合理、特色相对明显、发展潜力较强、社会声誉良好的专业音乐学院,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
办学规模基本稳定。到2020年,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规模达到2500人,全日制在校研究生规模达到300人左右,全日制在校留学生(含港澳台)规模达到30人,附属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达到700人左右。
学科专业能力增强。到2020年,3个一级学科顺利通过省一流学科建设评估,1个学科达到省一流学科建设标准。专业数达到9个,并顺利通过省优势(特色)专业建设评审。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力争省部级及以上创新团队1-2个。专业(方向)结构和布局合理,专业特色逐步突显。重大科研攻关能力显著增强,省部级及以上课题突破45项。艺术原创能力明显提升,产出10部左右原创舞台剧目。组织参与重大专业赛事水平显著提高,省部级及以上赛事奖项突破100项。
办学特色日益突显。体制机制不断优化,文化系统资源和省部共建体制机制优势持续深化,文化特质比较突出。依法治校工作不断完善,院系两级管理能力和治理水平逐步提升。“事必尽善”的校训精神和生态、人文的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学院发展的方方面面,“浙音”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不断提升。
社会服务成效显著。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和“文化浙江”、“特色小镇”等国家、省市重大战略能力显著提升,形成一批标志性成果,建立一批具有区域资源优势、产教深度融合的跨学科研究平台。中国—中东欧国家音乐文化交流成果丰硕,国际交流合作与服务能力明显增强。构建起涵盖文化系统教育培训、大中小教育一体化和盲人音乐、中老年音乐教育等多元化的社会教育体系。基本形成“教科研创表”五位一体的开放式“大音乐教育”格局。
二、重点攻坚行动
(一)一流学科攀登工程
1.工作目标:进一步凝练学科方向,丰富学科内涵,确保到2020年,音乐与舞蹈学、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3个一流学科顺利通过省重点学科建设评估,其中音乐与舞蹈学达到A类学科标准。设计学学科争取达到一流学科建设标准。
2.重点任务:
优化学科结构布局。结合经济社会需求和区域产业发展、文化浙江建设,创新思维、合理布局,进一步优化学科结构,集中力量优先突破国乐、作曲、合唱指挥、音乐工程、音乐教育、戏曲(越剧)发展。
抓好学科平台建设。推进“浙江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中国(江南)传统表演艺术保护与传承研究中心”、“数字音乐工程研究中心”、“音乐智能研究中心”、“合唱研究交流中心”、“交响乐艺术实践中心”、“小提琴艺术研究中心”、“中小学音乐综合教学法研究中心”、“越剧创作表演与研究中心”、“国际钢琴艺术中心”、“二胡艺术研究中心”、“赵松庭竹笛国际艺术中心”、“浙派古琴艺术研究中心”、“丝绸之路乐舞艺术研究中心”、“浙江戏剧艺术表演创作研究中心”等学科平台的建设和发展。到2020年,建成1个省级重点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实施国家和省部级创新团队培育计划,打造浙音文艺骨干与学科平台协同培育体系,形成系系有平台、平台有团队。
突破七大类科研项目。重点围绕国家、省市重大战略,聚焦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艺术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省哲学社科规划课题、省教学教改类项目等7大类高层次科研项目,培育重点攻关团队,设立重点项目培育机制,建立学科互补、校际联合攻关模式,健全专项配套和开放研究基金,改革经费使用和扶持管理办法,力争重大项目在数量和质量上有较大突破。
(二)培养质量提升工程
1.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日制本科生规模稳定在2500人左右,研究生规模达到300人左右,留学生(含港澳台)规模达到30人,附属学校在校生规模在700人左右。本科专业数达9个,省级以上优势(特色)专业大于5个。形成各教学单位学科交叉融合、专业(方向)特色明显、人才培养计划个性鲜明、架构基本稳定的人才培养体系,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和研究生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
2.重点任务:
抓好重点专业(方向)建设。重点建好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4个优势(特色)专业,加强表演、舞蹈编导和艺术与科技3个新专业建设,支持音乐艺术管理、音乐剧、乐器修造等新专业(方向)建设。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全面修订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形成专业(方向)特色明显、人才培养个性鲜明、架构基本稳定的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大力推进教学改革。突出教研室建设,有效推进课程教学组织和师资团队发展,打好“岗位砺练、‘师傅带徒弟’、培训进修访学、项目成果倒逼”等培养组合拳。推进课程标准化建设,分类分级设置建设标准,深化教学内容、团队、教材、教法、实践、研究、评价、考核及国际化、信息化等10个方面内容,设立专项经费,加快所有课程的标准化建设和课程教学质量“浙音标准”。优化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深化教学督导机制,推进“教考分离”改革,突出“学生琴房指数”和“图书馆指数”,建立学生学习行为大数据平台。推进教学实习实践改革,建立分层分类的实习实践平台和培养模式,组建实习乐团,各系形成分团,按照“做实分团、做强总团”的思路,将毕业年级学生全部纳入乐团,实现100%学生登台演出实践。
强化创新创业教育。加快创业学院建设,推进专兼结合导师制、特色创新创业课程、产教融合创业实践、高层次赛事指导、校内外投资孵化、特色育人等六大体系建设,将创新、创业类课程纳入学院本科教学体系,建立“专业+创业”深度融合的音乐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创业学院、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等协同支撑的学生创新素质教育体系,重点组织学生参加教育部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挑战杯”、“互联网+”、“新苗”人才、省职业生涯规划等5大学科竞赛项目,健全校内外创新创业实践载体,完善课外学习与发展指导平台,把创新创业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加强拔尖人才培养。加快李叔同学院建设,遵循教育规律和音乐艺术人才成长规律,建立完善拔尖人才(优才)培养方案。按照“成名成家”的要求,建立健全招生选拔、师资团队、课程体系、教学实践、教材教法、学分学制、管理和保障等体制机制,探索拔尖人才教育改革。到2020年,李叔同学院学生规模达到15-20人。
提高生源和就业质量。突出毕业生就业质量调查研究,发布《浙江音乐学院毕业生就业质量调查报告》,把就业率、就业专业相关度、就业满意度、对母校满意度等关键数据作为核心评价指标,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重视毕业生教育,开展分层分类的精准化就业服务。把好人才培养入口关,深化“三位一体”、“七年一贯制”等招生制度改革,逐步扩大独立设置招生专业,探索订单式人才培养、合作型生源基地建设等,延伸招生链条,建设招生系统及招生大数据库。到2020年,每年招生规模保持在640人左右。
夯实研究生教育。加强研究生学位点建设,顺利通过教育部研究生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优化研究生专业布局,扩大研究生结构规模,进一步优化研究生培养方案。推进研究生课程标准化建设,建立一批体系化的专业教材。建立研究生弹性学分制,强化研究生课程学习、学期考核、科研发表、论文答辩、艺术实践等环节的过程管理。突出研究生的国际化培养,建立中外合作项目与联合培养基地,出国(境)交流、访学比例达到8%。加强研究生导师的管聘,落实导师主体责任制,将研究生培养质量作为导师考核评价的核心指标,建立研究生导师分类考核评聘、岗位动态调整和分流退出机制。
(三)人才强校保障工程
1.工作目标:到2020年,学院专任教师达400人,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比例达到39%(其中正高职称达55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比例达到85%以上(其中博士达到75人),具有3个月以上海外留学经历的比例达到38%。
2.重点任务:
抢抓高端人才引进。立足人才强省、打造音乐人才“国家智库”和“文艺浙军”的战略格局,高起点谋划,以“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理念,推进高端人才引进工作。建立专项经费,立足4个学科建设,采取签约、项目合作、岗位聘任等方式,引进一批顶尖大师、旗帜性人才和高端人才(团队)。探索高层次人才协议工资制、年薪制等试点,发挥高端人才示范带动与引领作用。
改革人才管理体制。推动人才聘用制度和岗位设置改革,打破部门壁垒、身份壁垒、平均平衡壁垒,树立“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人才服务理念,按学院发展目标定位设岗聘岗,建立用人畅流机制,实现固定用人向发展性用人转变,统筹附属学校教师与本部教师的人才资源配置,系统解决外聘兼职教师的归属与管理问题,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创新人才评价发现机制,推进评聘评价制度改革。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坚持责薪相适、优绩优酬原则,建立高层次人才、关键岗位倾斜和有利于团队建设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探索建立年薪制、特殊津贴、协议工资等多种分配形式。
落实人才服务保障。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落实党委联系专家人才机制,建立分层分类的人才发展资助体系与职业发展体系,安排专项经费,落实教师轮训制度,开展好专项培训、进修访学,实施“创新团队”、“教学名师”、“中青年拔尖人才”、“青年英才”等计划,培育一批学术和教学创新团队。注重中青年管理干部能力提升培训与激励,开展“最美浙音人”评选,切实增强教职员工的荣誉感和归属感。培育重才、爱才、惜才、用才的人才环境,确保人人事业有平台、发展有空间、进步有台阶。
(四)精品“创表”推进工程
1.工作目标:提升艺术创作能力,推动重大精品创作工程,强化艺术表演水平,实施强团战略,到2020年,推出10部左右原创舞台剧目,国家艺术基金逐年提升,“五个一工程奖”实现零的突破,建立健全文化部“三大赛事”承接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创作—表演—市场(产业)”全链条创作孵化模式。
2.重点任务:
抓好重大精品创作。建立重大创表专项工程,重点围绕建党100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改革开放40周年等重要节点,启动精品创表工程。推动精品文艺创作模式和管理机制改革,建立“创作—表演—市场(产业)”文艺精品创作全链条孵化模式,推行签约艺术家制度,与10位左右国内外知名艺术家开展柔性合作,以奖补资金、招标等办法,提升艺术生产创作能力,建立学院原创舞台艺术精品库。抓好“浙江文艺创研中心”、“中国-中东欧国家艺术创作与研究中心”2个重大平台建设。到2020年,产出《钱塘江音画》、《李叔同》、“四大才女”系列作品等10部左右原创舞台剧目。
推进重大项目专项管理。统筹学院资源,推出一批交响乐、舞蹈、民族管弦乐、歌剧、音乐剧等重大创表项目,充分发挥省部共建机制和文化系统资源优势,拓宽精品创表成果参与高层次项目申报途径,瞄准国家艺术基金、“五个一工程奖”等重大平台,提高重大赛事、重大奖项的层次和数量,推动大赛事、大项目发展。健全重大项目申报、评审、孵化、培育、团队建设和经费保障等机制。重点在“金钟奖”、“文化部三大展演平台”(荷花杯、文华奖、梨花杯)、“音舞节”、“戏剧节”、“大学生艺术节”等7个重大赛事和展演项目上取得较大突破。
实施强团建设计划。增强“创、表、研、教、学”全链条的支撑力,突出表演实践中间环节,推动院团发展和艺术实践载体建设,优化实践基地合作布局,与高水平表演团体、地方政府、学校合作共建艺术实践基地,推进产教融合、协同育人。落实“一系一团”计划。做强交响乐团、国乐团、歌舞团、“八秒”合唱团、音乐戏剧团等5大院团,逐步推进院团管理模式改革创新,完善院团保障机制,探索建立“乐队学院”,不断夯实院团独立发展的强团之路。
(五)社会服务拓展工程
1.工作目标:以文化浙江、教育强省为契机,围绕学科专业建设,以服务提升音乐文化产业和音乐教育水平,高起点谋划“走出去”战略,推进学院体制机制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施社会合作“一系一项目”建设。大中小音乐教育一体化、社会培训项目多样化,做好附属学校异地建校的前期工作。
2.重点任务:
推动产教融合。把服务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浙江建设作为主战场,以重大项目为抓手,推动社会服务合作与人才培养、学科专业、人才队伍、创作研究的相互支撑。推动研究生教育社会化办学的实质性发展,推进与浙江越剧团、浙江昆剧团等的院团合作,落实与西湖艺创小镇、德清钢琴小镇的合作建设。发展老年教育、盲人教育,为构建学习型社会和文化浙江建设服务。以校办企业为载体,做大做强文化产业,不断推进学院文化资源和产业走出去。
推进继续教育产业发展。以继续教育学院为依托,加快发展社会培训服务,推动培训产业与教育教学、人才培养、办学特色、办学资源等方面的协同支撑。推进落实全国艺术教育研修中心、全国音乐干部培训基地等平台建设。
加快推进附属学校建设。围绕附属学校独立办学目标,超前谋划、前瞻布局,快速推进附属学校建设,2020年前完成异地建校的前期基础性工作。以服务学院建设与发展为基础,加快构建契合附属学校办学特色的专业设置、课程标准、师资队伍、人才培养模式、经费保障等治学体系,探索建立大、中、小一体化和附属学校集团化发展模式。
(六)国际合作深化工程
1.工作目标:到2020年,举办中外合作二级学院1所,合作项目不少于5个,学生参与外派交换、出国(境)交流、赛事、演出等人数达到在校生的8%,全日制留学生(含港澳台学生)规模达到在校生总数的1%。
2.重点任务:
加快推进教育合作国际化。建成国际教育学院,扩大留学生招生规模,吸收借鉴国际一流音乐学院建设标准和管理经验,提升学院办学水平。加强全外语和双语教学课程建设,超常规谋划,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院校开展专业输出合作,推动学院资源和人才“走出去”。
加快推动文化交流国际化。围绕“一带一路”、“中国-中东欧国家‘16+1’”文化合作平台,有效推进与中东欧国家开展联合艺术创作、大师班、高水平论坛、高层次展演、人才访学等重大合作交流。落实“一系一校”项目对接合作,支持学生国际交流学习与表演实践。
加快国外高水平人才引进。利用海外人才工作站和“中国-中东欧国家音乐院校联盟”等平台,与国外一流音乐院校开展师资互聘、高层次人才招聘等合作,到2020年,新增15名专业外籍师资(含港澳台)。
(七)内部治理优化工程
1.工作目标:完善依法治校机制体系建设,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学院财务管理、资产运营、保障服务等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完善信息化建设,创建法治、活力、智慧、文明、平安的新校园。
2.重点任务:
推进“法治浙音”建设。建立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和专职队伍,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法制教育和法治宣传,构建浙江音乐学院依法治校、民主管理的体制机制,完善“党委、行政、学术”三线治理的组织架构和制度体系,健全完善学术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校内听证会等制度,加强师生权利保障体系,修订完善教学、科研、创作、赛事、人事、财务、审计、资产等各项管理制度,加快建立符合学院办学定位和发展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全面提升学院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
推进“活力浙音”建设。深化财务两级管理体系,加强预算项目储备库建设,进一步提高资金预算执行率。着重抓好“重点学科专业”等大额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主动谋划“三年行动”项目工程建设资金安排。制定出台横向课题管理办法,提高财务使用和综合服务效率,推动财务信息化改革,优化审批程序和流程,打造服务型财务。增强经营服务收入、社会捐助等办学经费筹措机制和渠道,提高“自我造血”能力,推进资产经营公司独立发展,完善董事会管理体制,建全现代企业制度,支持校办产业做大做强。提升资产经营公司的经济效益,到2020年累计实现利润2100万元。加强审计监督,聚焦审计计划有效实施、审计项目整改督查、审计服务质量提升、审计结果综合运用、和谐审计氛围营造,不断完善审计监督体系。
加快“智慧浙音”建设。推进IPV6校园部署,不断完善招生、教务、办公、财务、资产等网络基础平台建设。加快教室、琴房、排练厅、图书馆等教学与学术场所的信息化环境升级,推进信息技术与音乐教育的深度融合。建成学院大数据平台,推动以师生为主体的党务、教学、科研、人事、资产、财务、后勤等数据综合治理,实现数据共建共享。开展生态型校园和节约型校园建设。
推进“文化浙音”建设。深化文化育人功能,践行“事必尽善”校训精神,打造具有浙音特色的大学文化品牌,推动校园文化繁荣与发展。加强学院全媒体融合平台建设,打造文化传播品牌,提升学院社会对外形象传播内涵。丰富校园文化景观,提升校园环境文化品味,大力培育积极向上的学术、创新和艺术品牌活动。
夯实“平安浙音”建设。树立“大保卫”理念,强化对安全稳定工作的统筹协调,健全校园安全责任体系,强化师生安全责任意识教育,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加强保卫队伍建设。加强数据安全保障,提高信息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信息系统平稳运行和核心数据的安全。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完善风险防控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警与处理机制,构建“人防、物防、技防、心防”有机结合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实现“保级升星”建设目标,形成具有浙音特色的平安校园建设实践体系。
(八)从严治党建设工程
1.工作目标:围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切实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文化建设和廉政建设,深入推进“清廉浙音”三年行动,实现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品牌化,为建设特色鲜明、省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党建工作格局奠定坚实基础。
2.重点任务:
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高质量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二级党组织建设,提升领导基层治理能力,健全完善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不断规范民主决策机制,加强责任落实。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实施党支部“堡垒指数”和党员“先锋指数”考核评价。坚持“好干部”标准,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打好“上、下、管、育、爱”组合拳,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加强统一战线工作,支持民主党派更好地履行职能。
强化意识形态建设。加大力度推进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推动“学科德育”工程,以专业课程为载体全面实施“课程思政”行动计划,发挥专业育人功能,探索建立符合音乐院校特色的思政理论教学模式。加强思政实践育人基地建设,拓展思政教育网络新空间。夯实“一网一报一台”文化阵地,讲好浙音故事、传播浙音声音。全面推动“思政育人、文化育人、实践育人、网络育人”工程,加快构建富有特色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体系。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实施“政治清明”、“制度清源”、“干部清正”、“校园清风”、“文化清流”等“五清”工程,发动全院干部师生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参与,争做“清廉浙音”标兵,争创“清正廉洁”楷模,塑造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形成政治生态山清水秀、干部队伍清正勤勉、制度建设正本清源、校园风气清朗向上、文化氛围崇清尚廉的校园生态,为学院建设高水平一流音乐学院提供政治保障,为“清廉浙江”、“清廉教育”建设提供体现文化特色和高校特色的生动实践。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学院党政主要领导牵头,各系(部)、单位、部门分管(联系)领导参与的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工作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在政策衔接、标准制定、组织实施等方面加强统筹、协调推进,明确任务和分工,确定时间表和路线图。
(二)落实目标任务。各系(部)、单位、部门要将三年行动计划作为各自工作的中心,重点突出、精准发力,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细、落小、落到实处。
(三)突出预算管理。加大对重点项目的支持和扶持力度,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完善经费保障和运行机制,拓宽经费来源渠道,加强对经费投入的过程管理,提高资金效益和使用效率。
(四)强化督查考核。每年12月底报送项目建设和工作进展情况。坚持以结果为导向,建立动态监测、定期通报与督查制度,将考核结果列入学院年度考核体系,推动考评结果与部门、个人绩效紧密挂钩,进一步强化激励机制和约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