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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音乐学院2018-2019学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1. 时间:2019-10-29
  2. 作者:信息公开
  3. 编辑:xxgk
  4. 来源:信息公开

浙江音乐学院2018-2019学年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浙江音乐学院2018-2019学年(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91日至2019931日)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8-2019学年,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积极拓展信息公开载体,扎实推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

(一)强化工作机制,积极拓宽信息公开载体

信息公开作为学校日常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由学院党政办公室牵头总负责,专人具体管理,统筹各相关部门做好信息公开。通过每季度的定期督促和检查,推动各类信息的及时、全面公开。进一步健全重要信息发布审批机制、保密审查机制,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学院还充分利用新媒体手段,发挥艺术院校专业优势,积极拓宽信息公开载体。20195月,分别申请了学习强国、抖音帐号,通过图文和视频等方式,集中展示学院的办学实际。

(二)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保障师生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完善事项清单和信息公开内容。从事项需求、频次、覆盖面和可行性等多维度出发,对前期首批115项“最多跑一次”改革校务服务事项作进一步的集中梳理,优化完善《浙江音乐学院校务服务清单(第一批)》,进一步保障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今年10月,学院最多跑一次网上办事大厅26个办事流程首批上线,并进行试运行。

二、主动公开情况

学院积极创新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服务广大师生员工。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公开专栏;以新媒体为平台,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载体,进行及时的信息收集、反馈;整合相关信息,不断向省教育厅、省文旅厅等上级部门报送,及时传递学校日常学习工作中涌现出的正能量。

(一)主动公开数量

本学年,在学院党委、行政的统一领导下,在各系(部)、单位、部门的积极配合和共同努力下,主要通过学院官网、校园内网、微博、微信、校报、抖音、学习强国等渠道,向校内和社会公众公开各类信息1439条,其中:官方网站554条,校园内网486条,官方微博101条,官方微信298条。向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报送信息202条。

(二)主动公开内容

通过信息的主动及时公开,学院概况、招生考试、财务资产及收费、人事师资、教学、学生管理、学风建设、学位学科、对外交流与合作等各类信息均已在学院官网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有效保障了社会公众、考生家长能及时了解和掌握学院建设发展动态。

本学年,学院继续依照有关规定,加强对信息公开专栏内容的梳理,定期发布学院最新文件制度,及时将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安排、资产财务、教学质量、考核奖惩等相关信息予以公开,接受全院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在制定涉及学院重要决策和师生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时,广泛征求各系部、部门和师生员工的意见。

针对艺术类音乐高校的特点,特别重视招生考试、艺术实践等内容的信息公开。学院招生部门除在学院官网第一时间及时公布招生简章、考生报考通知、校考成绩、录取结果等招生信息外,还通过举行招生咨询会、校园公众日等活动,主动邀请广大考生和家长来学院参观考察,面对面沟通交流,确保考生和家长能更加全面、准确地了解相关信息,按需报考。学院规范审批各类演出和讲座论坛,认真把好意识形态关,并由宣传部负责统一将各类演出和讲座论坛信息通过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及时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依申请公开制度是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我校在官网信息公开专栏开通申请公开栏目,专门制作《浙江音乐学院公开申请表》。本学年度未收到信息公开的纸质或电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收费或费用减免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本学年,通过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学院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评价良好,未出现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五、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建校以来,在学院党政的统一领导下,在各系(部)、单位、部门及广大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进入正轨,更具成效。但总体来看,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部门间信息公开重视程度不平衡,存在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充分等问题。二是信息公开工作的内部监督和考核机制有待完善。三是信息公开的培训力度有待增强。

主要措施: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学院将继续坚持信息公开在各平台有专人负责原则,维持工作队伍的专业性、稳定性。同时,拟邀请有关专家进行专题授课,提高部门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站位意识和综合业务水平,不断深化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二是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完善事项清单和信息公开内容,努力做“实”网上办事大厅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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